資料來源:
New York Times – British Library calls for digital copyright action
英國圖書館呼籲對現有版權法作出修訂,以迎合數碼時代的版權狀況。其館長 Lynne Brindley 提到對 DRM (Digital Right Management) 的憂慮:
「DRM 是一個電子儀器,但已影響到幾乎所有媒介。它不能夠對殘疾人士及保護作品用途作出豁免,亦沒有設置時限 (現有版權是有時限的),最終會推翻、壓倒現有版權法的很多特殊豁免情況。」
他認為,這已不是地區性的問題,而是全球性的問題。最起碼,他認為在數碼媒體及 DRM 實行之下,我們需要得到如實物、紙張媒體相似的平衡點,讓創作人與公眾利益都得到尊重。
The Open Rights Group 對此表示全心支持,並表示在不斷改變的數碼版權法下,學生需要尋找資料進行研究時,往往舊式紙張媒體的資料是最能確定合法使用的,反而科技帶來的電腦媒介資料卻有很多限制,使用時版權問題非常危險。他們亦指出,問題其中一個重點是由於現時商業公司漸漸無視舊有版權法的特殊條款及限制,在數碼媒介中引入更強的版權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