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共用」(Creative Common,簡稱 CC) 是近年橫掃整個互聯網的一種版權授權方式,提倡「Some Rights Reserved」,令作品可以更自由的發佈,同時保留創作者的若干權利。CC 不單止可用於文字創作,而且也適用於圖像、音樂及影片,加上網絡世界講求分享精神,所以在互聯網十分流行。詳情可參考官方網頁:
http://creativecommons.org/
近日明報刊出了兩篇有關的文章:
in internet﹕創作共用的爭議
談工業代表對 CC 的誤解,以及 BBC 積極面對分享熱潮的例子。
下線放小息﹕音樂借不來
指出香港欠缺可供 Podcast 使用的音樂,並以外國的 CC 音樂網站作例子。
香港近年一直宣傳全面保護版權持有人,無論公眾還是工業界對於分享的概念仍是很薄弱。但同時,香港網民在互聯網上已經廣泛使用 CC,分享自己的創作,一步步摸索「Some Rights Reserved」在香港的定位,並已見到一定成果。
由於 PodCast 的流行,民間的分享創作的概念已經開始與工業界碰頭了。究竟結果是趕盡殺絕,還是互助互利呢?
william said
香港很多designer都不會發表自己的作品,他們的原因都是怕被人抄襲(他們都常常說抄襲的事情太常見),或許設計的工作都是向錢看的原因(本人同意這是應該的),總是覺得他們很計較,可能是對設計的行業漸漸灰心,希望cc的出現會有一個新景象。
wesley said
hello, please update:
創作共用的爭議 –> http://www.speechlessness.com/2006/10/09/574
音樂借不來 –> http://lazylife.org/2006/10/09/471
hkxforce said
謝謝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