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視聽創作者反對版權稅豁免
資料來源:NASDAQ - Filmmakers Plead For EU To Maintain Copyright Taxes
wTop News - European Artists Defend Copyright Fees
Digital Rights Network - EU Consultation on Copyright Levy Reform
世界上有不少國家有向電子儀器「版權稅」,即是對能複製版權物的儀器 (如錄影機、燒碟機、列印機、掃描器等),所以要收取稅項,再轉交版權持有人。在歐洲,自 1960 年起就有此稅項。但在 2004 年,歐盟屬下的歐洲執行委員會 (European Commission) 提出檢討版權稅,當中包括研究是否將個人用途的複製設立豁免。歐洲的一班電影及音樂創作者日前發出聯署信,反對此豁免,並指沒有這稅項的話業界就難以生存。
但是,此稅項原意是為抵償版權人的損失而設立,向私人用途複製收稅又是否合理呢?消費者將購買的唱片錄製為 MP3、或為 DVD 燒錄備份,對版權持有人是否造成損失呢?業界以「沒有稅項就難以生存」及「需要回饋創作者」作為理由,難免未能令人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