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March, 2007
March 24, 2007 at 12: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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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在論壇貼圖、貼文或使用頭像圖片而被罰款甚至刑事,是否合理?
因為自動過濾而不能去某些網站、不能發表某些言論,是否合理?
畫塗鴉版因為言用到一些圖像或標誌而被檢控,是否合理?
動漫迷如果連下載一些官方圖片、宣傳文字等亦要因侵權而負上刑責,是否合理?
教師如果因為教學網站上使用一些文章、圖像而要負上刑事責任,是否合理?
刑事化後就算版權持有人無意控告,政府亦可以作出檢控,這是否真正幫了他們呢?
再次呼籲大家出席四月一日的民間諮詢會!
| 時間︰ |
四月一日(星期日) 下午二時半 |
| 地點︰ |
中環夏愨道12號美國銀行中心,香港中文大學專業進修學院100 室 |
| 主持︰ |
葉蔭聰 (知識共享成員、獨立媒體(香港)執委成員) |
| 講者︰ |
莫乃光先生 (香港互聯網協會會長) 鄧傑先生 (台灣聯合報系法務專員、中華民國維基媒體協會理事長) 群智基金會代表 (國內活躍於知識分享及網絡上開放協作議題之組織) |
| 報名及留座︰ |
請電郵閣下之姓名、聯絡電話及人數至 openknowledgehk@gmail.com。 |
官方網頁:http://www.openknowledgehk.net/
(由於要準備場刊,所以希望大家能告知參與人數,謝謝!)
早前的宣傳文章:公開民間諮詢會:保護產權=保護創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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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h 23, 2007 at 12:4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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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PC World - EU Weighs Copyright Law
歐盟議會草擬了一份有關收緊侵犯版權罰則的條款,受到各種不同團體及公司批評與反對。此文件建議任何傳播侵權物品的媒介擁有者及科技開發者都要負上刑事責任,其影響的嚴重程度令人嘩然。例如,此以建議條規,如果有用戶以 ICQ 或 MSN 等通訊軟件傳送侵權檔案,則其開發公司 ICQ 與 Microsoft 要負上刑事責任;如果有人以任何一種 BT 或 P2P 軟件傳送侵權檔案,則其程式開發公司及人員要負上刑責;如果有人以電郵傳送侵權檔案,則電郵供應商 (如Yahoo!及Google) 要負上刑責;如果有人以互聯網傳送侵權檔案,則其服務供應商 (ISP) 要負上刑責;如果有人在公司的內聯網傳送侵權檔案,則該公司要負上刑責等等。
以上的建議條款,明顯影響著整個電腦業界及互聯網服務商,引起各大小軟件公司、非牟利軟件開發組織、互聯網服務供應商甚至電腦硬件製造商的反對。歐盟為何會草擬出這種難以令人接受的條款,令人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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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h 21, 2007 at 2:3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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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h 21, 2007 at 2:1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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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h 21, 2007 at 11:0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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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方潤日記 - 知識產權與教育
Blogger 方潤在其 blog 「方潤日記」上間中有談及知識產權問題,昨日寫了《知識產權與教育》一文,探討知識產權中版權持有者與社會利益的平衡問題,教育使用的合理性及實際可行情,以及中小型圖書館如何面對版權問題,值得一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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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h 21, 2007 at 10:3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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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h 21, 2007 at 10:2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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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h 21, 2007 at 9:2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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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h 20, 2007 at 4:4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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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Yahoo News - Idle patents attract entrepreneurs
現時不少企業公司都申請了大量專利,但是實際會使用的其實很少,很多專利只會閒置、沒有發展。美國自從在 2004 年取消了捐贈專利的免稅後,閒置專利的問題更為嚴重。根據非牟利組織美國國立策略性科技收購及營運研究所指出,美國有大約 90~95% 的專利是閒置的。
以往,有不少透過捐贈專利創業的例子,一方面可善用閒置的專利,同時可以引發更多創新意念,因此現在不少美國非牟利組織及州政府邀請企業捐出閒置的專利,讓社會共同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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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h 14, 2007 at 1: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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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BBC News - Viacom will sue YouTube for $1bn
MSNBC - Viacom sues Google, YouTube for $1 billion
美國傳播集團 Viacom 控告 Google 旗下的 YouTube 侵權,索償一億美金。YouTube 雖然較早前已移除約十萬段版權屬於 Viacom 的短片,但 Viacom 指仍有超過十萬段屬於該公司的短片在 YouTube 上播方。Viacom 指 Youtube 透過散佈侵權物品取賺取利潤,此營運模式為非法及違反版權法。
Google 則指出他們尊重版權持有人的合法權益,並相信法院會同意。他們同時指出 YouTube 為版權持有人提供一個與使用者互動及向使用者宣傳的機會,並指出不要因官司而忽視了 YouTube 可以吸引更多使用者、更多商機及更強的社群。
以往其他公司與 Google 的訴訟,大多都是以和解及簽署新合約終結。始終於對商業運作而言,擁有更多長期合作伙伴與增加利潤才是最終目標,很多時候訴訟只是其中一種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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