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
Arc Technica – MPAA: We are committed to fair use, interoperability, and DRM
MPAA 發言人 Dan Glickman 指出影片發行商認同 DRM 應該兼容使用者的播放及使用權,即是不限制使用者的播放器材,同時亦應該容許公平使用,包含使用者私人使用的備份及複製影碟。他強調 DRM 必需在不限制使用者的情況下運作,以及要簡單及方便使用。
Glickman 對 Ars 網站記者指出,上述理念雖然未有實際實行進程,甚至 DMCA 法例未能兼容 (因為 DMCA 不容許影碟複製),但業界將會展開研究及相關工作。
很有趣的地方,是 Glickman 提出要 DRM 不限制使用者,但同時 DRM 的本質是限制使用者不能進行某些版權持有人認為不恰當的行為。究竟 DRM 是否能夠達到 Glickman 的目標?或者,在 Glickman 提出的理念下,DRM 的角色及定位究竟是甚麼?
dreaminghk said
不限制複製,那DRM要來幹甚麼?
Ben said
所以其實很多人認為根本不應該有DRM 的存在。
Pang CC said
本人覺得DRM唔能夠達到Glickman的目標;同時本人覺得在Glikman提出的理念下的DRM的角色只是一個配角,而主角就係Glickman;而DRM做的配角可能甚至沒有用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