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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hoo! 新聞 – 明報 – 影碟租金勢加逾五成 新版權例4月生效 發行商要求提高入貨價
Yahoo! 新聞 – 明報 – 非法下載猖獗 小店月賺7000元
影響出租影碟店鋪的租賃條例即將於四月二十五日生效,由十一間影碟發行商組成的「香港影視發展基金」現公佈經營影碟出租的要求,否則會遭檢控:
1. 出租影碟與零售版有別,為售價高於零售版 30~100% 的租賃版
2. 出租影碟店鋪需繳付1000元入會登記費及9100元的保證金費用予香港影視發展基金,申請成為特許影視租賃店
由一百五十間出租影碟店鋪組成的「電影租賃業大聯盟」表示,以現時影碟發行商公佈的條件,影碟出租價錢可能需提升五成,超過八成影碟將難以經營及面臨倒閉。同時,由於法例沒有限制發行商的加價上限,以及發行商亦可回收租貨權自行經營,擔心會造成壟斷,難以管制。
香港影視發展基金設下的入會制度及保證金等,令人想起數月前美國 RIAA 擬向網上電台收取最低金額的做法,對中小型店鋪影響甚深。以現時發行商公佈的對策,難免令人感到未能與出租店鋪合作,一方面賺取合理回報,同時向消費者提供最佳的服務。如果只是單純希望消費者由租賃市回轉到零售市場,就未免忽視了現時消費者會選擇租影碟的多種因素了。
至於香港政府,在是次租賃授權問題上未見有主動介入,以維護消費者權益及平衡各方權益,以及協調整體社會利益。租賃權影響的不單有家庭娛樂,同時發行商選擇性提供租賃權亦可能導致知識傳播的障礙。情況就如有大量書籍出版商因為銷量不高而停止發行,讀者無法購入但版權又被出版商「雪藏」一般,市場利潤較少影碟可能不會推出租賃版,導致此類資訊流通性受阻。政府一直以來從不以文化傳承及知識傳授的角度看待版權及知識產權問題,單純以經濟角度考慮,對香港長遠發展的後果實在難以估計。
Update: 明報 – 租賃影碟入貨價限加30% 四方會議達共識 版權條例障礙掃除
發行商、租賃店、消委會和政府代表舉行會議,達成以下共識
1. 租賃版影碟售價最高為零售版 1.3 倍,為期一年,一年後再定價格
2. 取消收取 9100 元之保證金
3. 最少 80% 零售影碟會推出租賃版